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应当遵守哪些保密义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4: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应当遵守的保密义务包括:

不泄露国家秘密

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不该打听的国家秘密,绝对不打听;

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

限制在特定场合使用和处理国家秘密

不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

不在没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

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送国家秘密;

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

正确使用保密信息

只在履行职务的必要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将其用于个人目的或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使用;

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或被他人非法获取;

在与其他人交流或合作时,不得泄露或公开保密信息。

不利用保密信息牟利

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及时报告泄密行为

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

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遵守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这些义务旨在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建议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

相关文章
  1. “京华之声”合唱音乐会在京上演

    人民网北京5月6日电 (记者尹星云)“五一”期间,“劳动者之歌”——中国合唱协会第26届“京华之声”合唱音乐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上演。音乐会吸引了来自京津冀等地不同年龄层次和社会群体的近40支合唱团参与。音乐会的曲目丰富多样,涵盖多首合唱佳作。开场,全体合唱团共同演绎《劳动者之歌》,为整场音乐会创

    0 2025-05-06 17:14:00

  2. 宜春一法院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袁州区法院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法律尊严与威严,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0 2025-05-04 16:48:00

  3. 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

    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为奋斗的你点赞!

    0 2025-05-01 16:08:00

  4. 即将放假!这些人,三倍工资!这些人,提前发工资!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今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这些人,可提前发工资月工资支付日在5月1日-5日的小伙伴注意!你的工资可以提前发!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0 2025-04-29 11:25:00

  5. 贵州49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载誉归来

    4月28日,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贵州省49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获得表彰。当晚,贵州赴京接受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载誉归来。据悉,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代表我国劳动工作者的最高荣誉。2025年,我省受到表彰的

    0 2025-04-29 00: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