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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法学教育,来上海师范大学听课!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21:00:00    

樱云棠雪,春和景明。3月31日至4月2日,上海法院实务专家组团式进高校系列巡讲活动在上海师范大学火热举行。作为师范类院校应用法学巡讲的开篇之作,来自司法实务、法学理论等领域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代表与400多名师生共聚一堂,展开为期三天的“实务-学术”对话。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

上海法院实务专家组团式进高校系列巡讲活动现场

3月31日下午,系列巡讲在上海师范大学国际教师教育中心世承讲堂拉开帷幕。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陈恒教授出席活动并致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理秋介绍“上海法院实务专家组团式进高校系列巡讲”项目和巡讲专家。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刘林教授主持启动活动。

作为本次系列巡讲授课的实务专家,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席建林,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余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毛海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娄正涛出席活动。

王理秋、陈恒共同启动“上海法院实务专家组团式进高校·上海师范大学站巡讲”活动

现场,王理秋、陈恒共同启动“上海法院实务专家组团式进高校·上海师范大学站巡讲”活动,为双方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共育法治人才、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打开新局面。

上海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始终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作为办学的初心和使命。在法治教育领域,既注重法学知识传授、法治思维养成,也重视探索法治教育与实务教学的融合创新。在推行全程导师制、“双师讲堂”等培养措施的同时,强化与上海法院的产学研合作,是首批与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之一,也是上海法院系统重点支持建设的法学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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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活动后,4位实务专家结合各自擅长的专业领域和审判实践经验,为师生们带来精彩纷呈的主题讲座,在理论与实务的交融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

席建林:《事实认定与裁判方法——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司法实务分析》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席建林现场授课

此次上海师范大学系列巡讲活动,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席建林领衔首讲。作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深耕法学领域三十余载,具有极为丰富的审判经验和理论功底,他围绕“事实认定与裁判方法”主题,对司法实务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展开生动的讲解。本场讲座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王健主持。

席建林从司法裁判者必备的正确适用法律和准确查明事实两种能力切入,巧妙运用“五月花”案、“梁丽”案等20多个真实案例,将民事司法审判的运行方式徐徐展开。他指出,“举证责任分配是诉讼的脊梁”“证明标准是诉讼的灵魂”,深入剖析当事人行为意义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两种举证责任概念的关联、责任分配标准等要点,用举证责任分配彰显裁判方法的精妙,最后提出努力成为一名优秀法官,要求是“要让法律真实最大限度接近客观真实”,方法是“要善于运用经验法则去串联细节查找真相”,目标是“让胜诉者当然胜诉、败诉者当然败诉”。两个小时的讲座干货满满,现场气氛热烈、回应声不绝于耳。

随后的与谈环节中,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李峰表示,席建林院长以事实认定和裁判方法为题,通过大量详实的案例诠释证据意识、证明责任分配、事实判断等民事诉讼理论及其运用方法,深入分析证明标准、法官诉讼指挥权、法官释明在事实审理中的作用,展示了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的深邃理解与丰富的司法经验,令人颇有启发。同时,李峰就事实层面的证明责任分配,分享了四点看法,并就诉讼法学理论的实践运用以及法治人才培养等问题与席建林进行了互动交流。

余剑:《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余剑现场授课

第二讲主讲人是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余剑。作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长期深耕刑事审判领域,他从理论、实践的双重维度向师生们解读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本场讲座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刘作翔主持。

“什么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为什么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围绕上述三个问题,余剑与在座师生逐一探讨、层层解题。“以审判为中心,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原则。”余剑以案例切入,结合对现行司法实践的思考,从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双重要求,分析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而如何实现以审判为中心?余剑从优化职权配置、保障诉讼权利、数字改革赋能三个方面,阐释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可行性路径和具体措施。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吴啟铮在与谈中表示,讲座授课内容涵盖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历史演进,既有深厚的理论内涵,又有丰富的司法实践。其中丰富的实证内容,为学生们的理论研究提供了扎实的实证基础。讲座立足于实践,又远超实践。这正是学者型法官讲座进校园的独特价值所在。此外,吴啟铮就学界对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历程及研究成果与余剑作了进一步交流。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程兰兰在与谈环节表示,余院长强调的保障辩护权、保障控辩平等、对辩护意见进行有效回应是刑事司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表现方式。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讲师俞小海在与谈环节表示,余院长是集学术影响力、实务引领力和跨界融合力于一身的专家型法官,今天的讲座为我们带来了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全新认识和深刻洞见。

毛海波:《涉外商事审判实务热点及发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毛海波现场授课

第三讲主讲人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毛海波。作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深耕涉外商事审判领域多年。这堂课,他围绕涉外商事纠纷的审判工作,与师生们分享了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本场讲座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蒋传光主持。

“行为能力是否仅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还包括缔约能力?如果涉及,包括哪些情况,如何适用?”毛海波以典型案例为基础,让同学们带着具体问题与其一起畅游在解决涉外商事纠纷的思维旅程之中,并以涉外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为引,详细介绍了上海法院促进涉外法治建设的积极作为,从国际司法理念的转变及管辖规则的变化,到查明外国法的合作机制、国际司法协助函的妥善处理,再到跨境破产合作的努力探索。讲座最后,毛海波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适用为例,讲授了准确理解涉外规则和养成系统性思维的方法及要点。

上海师范大学教授邓杰在与谈中表示,讲座授课内容聚焦涉外商事审判中的热点问题和实践发展,让师生们看到了上海法院在改革开放前沿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推动我国涉外商事审判理论发展、制度改革、机制创新、规则重塑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就,为学校的学习和研究开辟了更宏阔的视野,也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方向上的指引。

娄正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上海实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娄正涛现场授课

第四讲主讲人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娄正涛。作为深耕行政争议审判领域多年的资深法官,这堂课,他围绕“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这一主题,从开展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必要性、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探索与实践、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前沿问题等三个方面展开。本场讲座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石文龙主持。

“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就学就业,都可能涉及行政诉讼。”娄正涛以“中国行政诉讼第一案”为切入口,从行政诉讼的特点、行政诉讼的现状向同学们阐明行政诉讼的概况。并以此为基础,揭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必要性。“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就是解开人民群众的心结。”他从适格被告的确定、起诉期限的判断、证据规则的适用、行政裁量、“穿透式”审判等方面,全面系统讲述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上海实践。讲座最后,娄正涛就一行为一诉、行民交叉、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集中管辖改革等前沿问题,作了更为深入的分析讲解。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韩思阳在与谈中表示,讲座授课内容提示我们,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三个特征。第一,看待问题要站位高。第二,具备法治的底线思维。第三,具有浓厚的人文关怀。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不是冷冰冰的,是以规范保障的人文关怀作为支撑的。韩思阳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适用、婚姻登记撤销与婚姻无效制度的任务分工等问题与娄正涛作了进一步交流。

“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实务中如何处理?”

“知识产权案件中证明责任分配有什么特殊性?”

“在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背景下,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二者如何衔接?”

听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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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讲课现场的他们怎么说?

黄尧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2024级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从实务案例中提炼‘活的法律’

有幸聆听了席院长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司法实务分析讲座,我深刻感受到司法实务中“举证责任”绝非静态规则的刻板适用,而是融合法理智慧与实践经验的动态平衡。通过对“五月花餐厅案”“龟池硬币案”等经典案例分析,让我们体验法官抽丝剥茧锁定请求权基础的思维过程,认识到研读法条的重要性;讲座中一则借条“还”字的多重解释困境,生动诠释了“法律事实探寻”背后严谨的论证逻辑与经验考量;“要让法律真实最大限度的接近客观真实”,这不仅是对证据规则技术性操作的严格要求,更蕴含着司法者追求实质正义的职业信仰。未来将主动从实务案例中提炼“活的法律”,锻造兼顾逻辑理性与价值衡平的思维范式。

袁雨君

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

有幸聆听了余院长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司法实务分析讲座。在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改革这个问题上从司法职能配置优化、诉讼权利保障、数字赋能三个方面为我们解答,让我深刻体会到实务工作和理论学习的不同。用“以审判为中心”来指导司法实践,才能更好地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同时,证人证言制度变革带来的司法温度令我印象深刻。当证人从案卷中的“白纸黑字”走向法庭的“立体呈现”,司法正义的实现方式正在发生质的变化。从卷宗中心到审判中心的转变,本质上是将司法活动从封闭的文书空间移至公开的言词场域。当每一份证言都经得起当庭检验,当每个证人都能在法庭上挺直腰杆,司法公正便能落地生根。

王建安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2022级法律硕士

更加开放包容的审判思维和审判智慧

在全球化纵深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毛院长聚焦涉外商事审判实务热点及发展,展示了上海法院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推动我国涉外商事审判理论发展、制度改革、机制创新、规则塑造等方面的积极作为和取得的成就。我注意到,“上海国际株式会社申请承认日本法院破产程序案”中,上海三中院将跨境破产案件与普通民商事案件互惠关系的认定予以分割,首次承认日本破产程序,不仅充分体现了上海法院更加开放包容的审判思维和审判智慧,更展现了大国司法的风范。“黄金置地案”中,在自贸区推进投资贸易便利的改革背景下,上海一中院对接国际通行实践,以更宽松、灵活的标准认定涉外因素,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正确适用涉外法律,确认当事人约定境外仲裁的协议有效,深刻反映了上海自贸区建设“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精神,也符合上海推进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战略地位。

徐夏青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2023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

司法如何通过柔性方式实现刚性效果

在娄法官的讲座中,通过“包郑照案”“姚某撤销婚姻登记案”等一系列鲜活案例,我深刻体会到行政诉讼不仅是冰冷的法律程序,更是有温度的社会治理工具。曾以为行政诉讼的核心在于纠错,但娄法官的案例分享让我意识到,司法介入的真正价值在于通过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既保护公民权益,又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实现“一案双赢”。这种“穿透式审判”思维,不拘泥于程序瑕疵,而是深入挖掘矛盾根源,正是解决“程序空转”的关键。上海法院在协调化解与释法说理上的创新,更让我看到司法如何通过柔性方式实现刚性效果,这或许就是“案结事了”的真谛。

吴益亮

上海市徐汇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法律人才的培养注入新的活力

本次巡讲活动,来自法院司法工作一线的法官结合自身的长期实践,通过生动鲜活的审判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司法实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来自高校理论研究前沿的专家学者结合自身的学术研究,从法理角度带来了独到的见解,同学们积极参与、提问踊跃,四场讲座场场气氛热烈,生动活泼。这种产学研结合、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给与会者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长期从事在司法活动一线的律师,我认为,这个巡讲从内容设计、活动组织、现场把控方面都非常成功,也充分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精神和热心参与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感,必将对法律人才的培养注入新的活力。衷心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类似活动!

廖潇歌

上海市徐汇区人大代表、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我们内心的道德法则

受邀在上师大世承讲堂聆听了席建林院长作的《事实认定与裁判方法——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司法实务分析》的主旨讲座。席院长从导论、提供证据的义务、举证责任分配是诉讼的脊梁、举证责任的含义、当事人承担的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当事人承担的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等几大方面,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现场座无虚席、互动热烈。而同为多年法律人,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席院长在结尾时引用康德的这句话:“有两样东西,我们越是不断执着地思考,就越是唤起心中日新月异、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这就是头顶灿烂的星空和我们内心的道德法则(追求)。”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干培处

文字:梅佳、夏凌振、王莉

摄影:奚晓诗、严湛、林晓莹、董雪皓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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