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
普通管辖包括哪些
普通管辖包括以下几种具体方式:级别管辖: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以及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
民诉中哪些用裁定
在民事诉讼中,裁定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不予受理: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该不予受理属于程序性问题,故应当用裁定作出。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当事人,尤其是被告和第三人,认为某一案件的一审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对本院是否有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