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转账给“第三者”37万余元 法院判决:赠与无效全额返还
丈夫给“第三者”转账数万元,妻子该如何维权?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牛某与王某(男)结婚多年,王某于2018年认识了徐某,很快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从2018年下半年到2022年年底,王某通过银行和微信共向徐某转账26笔共计37万余元。牛某发现后诉至法庭,要求徐某返还所得钱财。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将本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赠与情人徐某,违背公序良俗且侵害了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故原告请求确认被告王某与被告徐某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徐某应将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37万余元返还给原告。
法官说法:赠与第三者的财产是否可以要求返还,主要取决于赠与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关系,是否出于真实、合法的意愿,以及是否侵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另外,配偶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一定要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来收集证据,同时避免采取威胁、恐吓等过激行为,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通讯员 聂传青 周凤姣)
编辑:杨芳 初审:赵林蔚 终审: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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